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宁强县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集中精力抓整改、统筹兼顾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近日,宁强县接到“大安镇黑木林村东南角黑木林铁矿开采期间破坏了1970年国家飞播林红松约30多亩,村里的生活污水全部排放到汉江上游的河里”群众信访问题后,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经查,黑木林铁矿有限公司2018年因堆放弃渣违法占用林地面积5.2亩(此处林地不是飞播林,为长有杂竹和灌木的杂灌林),县林业局于2018年7月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林地。该公司于2018年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和植被恢复。针对黑木林铁矿下游大安镇庙坝社区居民单元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溢流进入大林河的问题,宁强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21年12月11日对大林河黑木林段黑木林村村委会、大林河出黑木林村2个点位水质采样监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Ⅱ类标准,未对大林河造成污染。
下一步,宁强县将继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方案要求,高标准做好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同时,委托技术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封堵溢流口,维修化粪池等整改措施,解决大安镇庙坝社区生活污水溢流排放问题。